隨著機關后勤管理社會化的實施,機關單位后勤管理工作轉交由物業公司進行管理,隨著后勤社會化規模的增加,政府物業逐步成為主流物業形式。由于政府物業的特殊性,對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較高,尤其在人員的保密意識上尤為重視。政府物業除居住物業包含的服務內容外,還涉及餐飲、會議、客房及康體等多種、綜合類的服務。
除了上述物業種類以外的物業,稱為其他物業,有時也稱為特殊物業。這類物業包括賽馬場、高爾夫球場、汽車加油站、飛機場、車站、碼頭、高速公路、橋梁,隧道等物業。特殊物業經營的內容通常要得到政府的許可。特殊物業的市場交易很少,對這類物業的投資多屬長期投資,投資者靠日常經營活動的收益來回收投資、賺取投資收益。這類物業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,國家規定最高為50年。